【chenyin】評論
一、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二、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三、消保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合理例外情事: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3、報紙、期刊或雜誌。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努力會有收穫】評論
有7個例外,很簡單常理就知道了。1. 寄回去會爛的 (屍體)2. 量身訂做的(寄回去要賣給鬼?)3. 新聞報紙 (寄回去的時間,都變舊聞了,是要炒冷飯?)4. 光碟 (遊戲都載完, 片子也看完了)5. 已登入的線上服務 (如雲盤或會員, 你都體驗了還不買單)6. 內褲 (都沾到你的屎了)7. 機票 (每張機票依買的時間不同 價格也不同,你退了.那以後每個人買貴就退就好了.航空公司賺啥)所以二手的東西,一定可以退 (除非是別人吃過的便當或別人穿過的內褲,你也想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