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關於收養之說明,何者有誤?
(A)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B)夫妻 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C)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 之允許
(D)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 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18066
統計:A(193),B(276),C(500),D(456),E(0)

用户評論

死都不販售!阿想撈錢,甲】評論

剛剛查了一下:如果要細分的話同意=口頭上的允諾 答應允許=行為上(動作)的容許 比方說 我要賣車子 我會說我同意賣給你 不會說我允許賣給你

blabla】評論

D 1077條 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 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Jane】評論

(A)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1075同時出養限制(B)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1073 II 收養年齡限制(C)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 →§1076 本文(D)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1077 IV 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