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關於曠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未辦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者,屬於曠職
(B)若於試用期間繼續曠職超過 3 日,應為試用成績不及格
(C)曠職屬於懲戒法定事由之一
(D)曠職行為屬於專案考績之對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4785
統計:A(2),B(48),C(211),D(85),E(0)

用户評論

老皮好聰明】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初任人員之試用)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應為試用成績不及格:   一、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所定年終考績得考列丁等情形之一者。   二、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所定一次記一大過以上情形之一者。   三、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以上者。   四、曠職繼續達二日或累積達三日者。   試用人員於試用期滿時,由主管人員考核其成績,經機關首長核定後,依送審程序,送銓敘部銓敘審...

】評論

請問C是錯在他是屬於懲處處分的法定事由嗎?

正一品】評論

C應該為懲處而非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