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你是派出所所長,於帶領所屬員警執行巡邏勤務中之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長親自主持勤前教育,檢查服儀及攜行裝具,宣達勤務紀律及要求應遵守事項
(B)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對之實施盤查
(C)對人民查證身分時,得詢問基本資料、犯罪嫌疑與動機,並令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D)執行盤查時,若有明顯事實足認有攜帶傷害生命身體之物,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6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7 條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用戶】cherry

【年級】

【評論內容】你是派出所所長,於帶領所屬員警執行巡邏勤務中之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用戶】我要考上三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7 條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用戶】cherry

【年級】

【評論內容】你是派出所所長,於帶領所屬員警執行巡邏勤務中之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