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乙擅自以甲之代理人的名義,與丙締結買賣甲所有之古董花瓶的契約。該契約之效力如何?
(A)效力未定
(B)無效
(C)甲得撤銷之
(D)甲得解除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0596
統計:A(3148),B(189),C(470),D(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無權處分V.S.無權代理、不得提出臨時動議的事由

用户評論

林嘉德】評論

民法§170 (無權代理)1)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2)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為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評論

無權代理(我沒有答應你幫我賣出我的東西,你用我的名字賣出我的東西)因為你根本沒有經過我同意,又用我的名字,所以,契約(債權)東西(物權)效力未定,而且善意的第3人買了,可以主張返還東西所有權,善意第三人只好找無權代理人,損害賠償。簡單白話敘述。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170 (無權代理)1)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2)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為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mo】評論

[整理]效力未定,得事後承認:1.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財產/營業契約 -法定代理人確答或當事人成年(限制原因消滅)2.無代理權人-本人承認3.無權利人-有權利人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