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德】評論
民法§170 (無權代理)1)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2)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為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評論
無權代理(我沒有答應你幫我賣出我的東西,你用我的名字賣出我的東西)因為你根本沒有經過我同意,又用我的名字,所以,契約(債權)東西(物權)效力未定,而且善意的第3人買了,可以主張返還東西所有權,善意第三人只好找無權代理人,損害賠償。簡單白話敘述。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170 (無權代理)1)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2)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為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mo】評論
[整理]效力未定,得事後承認:1.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財產/營業契約 -法定代理人確答或當事人成年(限制原因消滅)2.無代理權人-本人承認3.無權利人-有權利人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