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我國所制訂的法律名稱為?
(A)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B)教育經費編列與保障基準法
(C)教育經費預算與分配法
(D)教育財政收支劃分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4503
統計:A(11913),B(2154),C(1664),D(155),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名  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公布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13 日  第 1 條 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特依教育基本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制定本法。教育經費之編列與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每天努力學一點】評論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評論

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我要考過!!】評論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105年有修訂喔~法名稱還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