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男與乙女於民國 91 年 1 月 1 日結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因感情不睦而長年分居,於分居期間中乙女認識有婦之夫丙男,並進一步與之發生性關係,而先後於 92 年 4 月 18 日、94 年 4 月 26 日產下丁與戊 2 人。試問:
【題組】⑴若甲男於 94 年 5 月 4 日發現異狀,私下採取 DNA 檢體化驗後,才確認丁與戊非為自己之親身骨肉,甲男直到 98 年 5 月 4 日提出「婚生否認之訴」是否罹於時效?(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8276
統計:A(240),B(1259),C(448),D(142),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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