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才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第六條已於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修正:在國內出生未滿十二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無依兒童尚未辦理出生登記者,亦同。請修改(A)選項為未滿十二歲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8 依戶籍法之規定,在國內出生幾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A)十二歲以下 (B)未滿十三歲 (C)未滿十四歲 (D)十五歲以下修改成為48 依戶籍法之規定,在國內出生幾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A)未滿十二歲(B)未滿十三歲 (C)未滿十四歲 (D)十五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