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俞萍】評論
怎麼會是下級機關 @@"第六條(行政機關之名稱)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 一、院:一級機關用之。 二、部:二級機關用之。 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機關因性質特殊,得另定名稱內政部是隸屬行政院,所以跟立法院無隸屬,自然應用 "大"此題答案無誤哦 !!
【Denny】評論
對立法院是 下級機關?
【gundamzaia077】評論
下對上有隸屬用鈞,記法用(君上請聽臣一言),君音同鈞不隸屬用大,記法用(這位大哥),把自己放在比較小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