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受僱於某百貨公司之警衛甲,於該公司內巡邏時,在某電梯口處發現顧客乙遺失之價值十萬元之手錶,甲乃將該手錶送交警察機關失物招領。試問:若乙出面認領遺失物,甲得向乙主張何種權利?(10 分)倘若經過六個月招領期限乙仍未認領,該手錶之所有權應歸屬何人?(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0446
統計:A(214),B(47),C(1342),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Kevin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 第 76 條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用戶】余沛璇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處新臺幣多少元以下罰鍰那就是9000元了

【用戶】凱蒂喵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謝謝^^

【用戶】蔡阿瞥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