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下列對「自治條例」之規定,何者錯誤?
(A)乃是基於辦理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而制定
(B)自治條例制定完成後,均要報請行政院或中央業務主管機關核定
(C)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的名稱
(D)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後,應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1833
統計:A(22),B(585),C(15),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規則

用户評論

【用戶】玉骨冰心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有哪位前輩能告訴我(B)選巷是錯在哪裡!!感恩!!

【用戶】saks112233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有罰則-核定;無罰則-備查。

【用戶】尹泰 - 莫忘初衷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 26

【用戶】saks112233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有罰則-核定;.....看完整詳解

【用戶】莫忘初衷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 26

【用戶】找回自己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 (市) 稱縣 (市) 規章,在鄉 (鎮、市) 稱鄉 (鎮、市) 規約。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縣 (市) 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 (鎮、市) 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用戶】學習,才有選擇權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B)自治條例制定完成後,均要報請行政院或中央業務主管機關核定

【用戶】saks112233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有罰則-核定;.....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