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關於當事人聲請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為本案當事人或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並敘明所主張或維護之法律上利益,向法院提出聲請
(B)如依法令得不予許可或限制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
(C)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違反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D)應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宣示後 6 個月內聲請。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宣示後 2 年內聲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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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90條之1(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1﹞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因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六個月內,繳納費用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確定後二年內聲請。(A)(D)﹝2﹞前項情形,依法令得不予許可或限制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B)﹝3﹞第一項情形,涉及國家機密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涉及其他依法令應予保密之事項者,法院得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4﹞前三項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內容之裁定,得為抗告。第90條之4(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禁止散布、公開播送或不當使用;違反者之處罰)﹝1﹞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2﹞違反前項之規定者,由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C)﹝3﹞前項處罰及救濟之程序,準用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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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90條之1(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1﹞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因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六個月內,繳納費用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確定後二年內聲請。(A)(D)﹝2﹞前項情形,依法令得不予許可或限制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B)﹝3﹞第一項情形,涉及國家機密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涉及其他依法令應予保密之事項者,法院得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4﹞前三項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內容之裁定,得為抗告。第90條之4(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禁止散布、公開播送或不當使用;違反者之處罰)﹝1﹞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2﹞違反前項之規定者,由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但其他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C)﹝3﹞前項處罰及救濟之程序,準用相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