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瑞明】評論
應該不是說非法的言論受保障 而是沒有相關規定
【prince0920】評論
B)應該解釋為 若是現行犯,非經立法院許可,得逕行逮捕。
【戰國(剛錄取法警,休息會~】評論
言論免責就是保護非法言論吧? 合法言論我們都可以說,不觸法。非法言論可能侮辱誹謗構成罪,所以用言論免責權,保障立委可以用骯髒言語激怒被質詢的官員=_=
【翁玄志】評論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已將立法委員的言論自由及身體自由的保障限在會期中。(非現行犯,會期中非經立院同意不得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