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7項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dece.tw】評論
總統缺位: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其遞補之後副總統的缺位不補選。副總統缺位: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正副總統都缺位:由行政院長代行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