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那一個選項不是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所稱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
(A)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
(B)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 險金額
(C)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
(D)被繼承人死亡前 5 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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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愛睡的綿羊】評論

第 16 條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一、...

黃娟娟】評論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七、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其總價值在5.....看完整詳解

荳荳】評論

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贈與才免計入

】評論

(C)為遺產稅的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