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娟娟】評論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營業稅稅率最少不得低於百分之五)二、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五;其中 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 入之稅率為百分之一。三、前二款以外之銷售額稅率為百分之二。
【羅財志】評論
銀行保險業:本業非本業均為5%其他金融...
【NTBT】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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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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