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下列何者遷出原鄉(鎮、市、區)3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A)服兵役者
(B)國外就學者
(C)入矯正機關收容者
(D)入住長期照顧機構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4),C(0),D(0),E(0)

用户評論

堅持】評論

不為遷出登記事由:1、服兵役2、國內就學3、入矯正機關收容4、入住長期照顧機構第16條(遷出登記)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ltj】評論

不為遷出登記事由:1、服兵役2、國內就學3、入矯正機關收容4、入住長期照顧機構第16條(遷出登記)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全戶遷徙時,經警察機關編列案號之失蹤人口、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二年者,應隨同為遷徙登記。   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