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根據「地方稅法通則」,鄉(鎮、市)公所得視自治財政需要開徵:
(A)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
(B)特別稅課
(C)臨時稅課
(D)附加稅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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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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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據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第一項 參照 第二條之規定可知本題答案為(C)另參照地方制度法第35條、第36條、第37條各條第3款可知鄉(鎮、市)公所僅有臨時稅課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 (開徵稅課之法源及其程序)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得視自治財政需要,依前條規定,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但對下列事項不得開徵:  一、轄區外之交易。  二、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等。  三、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  四、損及國家整體利益或其他地方公共利益之事項。  特別稅課及附加稅課之課徵年限至多四年,臨時稅課至多二年,年限屆滿仍需繼續課徵者,應依本通則之規定重行辦理。  特別稅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