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規定,關於區域計畫之使用地編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B)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C)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D)農牧用地: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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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宸博】評論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3條一、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二、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三、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四、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五、農牧用地: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六、林業用地: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七、養殖用地: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八、鹽業用地: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者。九、礦業用地:供礦業實際使用者。十、窯業用地: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一、交通用地: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二、水利用地: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三、遊憩用地:供國民遊憩使用者。十四、古蹟保存用地:供保存古蹟使用者。十五、生態保護用地:供保護生態使用者。十六、國土保安用地:供國土保安使用者。十七、殯葬用地:供殯葬設施使用者。十八、海域用地:供各類用海及其設施使用者。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