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種解釋之性質與其他三者明顯不同?
(A)歷史解釋
(B)有權解釋
(C)機關解釋
(D)法定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4069
統計:A(417),B(36),C(26),D(17),E(0)

用户評論

anita huang】評論

為什麼??

黃俊】評論

1. 有權解釋:為國家機關所為之解釋,效力較高。又稱機關解釋、法定解釋或強制解釋包括:(A)立法解釋立法機關於立法時,在同一法律或其他法律法條上,明文以立法方式所為之解釋。(B)行政解釋即行政機關執行法令時,對法律適用之解釋,通常以解釋函為之(C)司法解釋即由司法機關所為之法律解釋。包括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所為憲法解釋與法律之統一解釋(稱為獨立解釋或質疑解釋)及由各級法院法官於審判具體個案發生法律適用疑義時,本於自己之確信,解釋法律之真義(稱為審判解釋)。2. 無權解釋:又稱「學理解釋」,包括:(A)文義解釋即以法條規定所用之文字字義所為之解釋,又稱為文理解釋或文字解釋(B)論理解釋即斟酌法律立法目的、精神、沿革、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