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據現行特殊教育法內容,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所稱之專業團隊成員,不包含下列何者?
(A)特教教師
(B)學校行政人員
(C)學校家長代表
(D)普教教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5
統計:A(1),B(0),C(7),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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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ac】評論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第 4 條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前項專業團隊,以由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前項所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指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各級主管機關應督導所屬學校設置專業團隊,並提供專業團隊運作所需之人力、經費等資源,且定期考核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