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ndy Chi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用戶】Wilso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第43條有關發布緊急命令的條件包括: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而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的條件包括: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