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甲委託人與乙受託人,訂立信託契約,由甲交付乙新台幣五百萬元成立信託,甲於信託契約中約明指示乙購買國內債券型基金,並同意乙擁有運用決定權,且得將甲之信託資金與其他不同信託行為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此種信託係屬下列何種信託?
(A)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B)特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C)指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D)指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7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董峻佑】評論

題目即是答案有說契約中指示=(指定)得將...

yuyi99yuyi999】評論

特定跟指定在考慮對吧特定,...

郁郁】評論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金錢之信託,依前二條之分類方式,其種類如下:一、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指受託人與委託人個別訂定信託契約,由委託人概括指定信託資金之營運範圍或方法,受託人於該營運範圍或方法內具有運用決定權,並為單獨管理運用者。二、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指委託人概括指定信託資金之營運範圍或方法,並由受託人將信託資金與其他不同信託行為之信託資金,就其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受託人對該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具有運用決定權者。三、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指委託人不指定信託資金之營運範圍或方法,由受託人於信託目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