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行政法人法 第 2 條本法所稱行政法人,...
【自律自強】評論
關於獨立機關與行政法人比較敘述,何者錯誤?(A)獨立機關為行政機關,不具公法上人格;行政法人為行政主體,具公法人人格(B)獨立機關設立目的為專業分工;行政法人設立目的為組織精簡與完成行政任務(C)獨立機關組織型態是首長制或合議制;行政法人是董事會或由行政院長聘任首長(D)獨立機關立法機關介入程度較高;行政法人立法機關介入程度較低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我還想繼續努力~(111年】評論
行政法人法第 2 條本法所稱行政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前項特定公共事務須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專業需求或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者。二、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者。(B)三、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A)行政法人應制定個別組織法律設立之;其目的及業務性質相近,可歸為同一類型者,得制定該類型之通用性法律設立之。第 5 條行政法人應設董(理)事會。但得視其組織規模或任務特性之需要,不設董(理)事會,置首長一人。(D)行政法人設董(理)事會者,置董(理)事,由監督機關聘任;解聘時,亦同;其中專任者不得逾其總人數三分之一。行...
【小熊】評論
(D)行政法人首長採兼任制 改為:專任行政法人法第 14 條 行政法人置首長者,應為專任,由監督機關聘任或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解聘時,亦同。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第十五條第五款及第六款有關董(理)事之規定,於前項所置首長準用之。行政法人置首長者,依第四條、第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所訂定之規章、年度營運(業務)計畫與預算、年度執行成果及決算報告書,應報請監督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