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na Lee】評論
法官認為法令牴觸憲法之聲請釋憲案件(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第5條第2項及其他案件)按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此類案件之聲請要件有:(一)須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應適用之法律是否違憲,為該待審案件之先決問題。(二)法官須提出客觀上形式確信法律為違憲的具體理由。(針對此點司法院釋字第572號有補充釋示)(三)先裁定停止訴訟。
【有疑問到沒疑問】評論
釋憲申請人:人民、法人、政黨1.憲法上所...
【李逍遙】評論
◎某甲因違反《集會遊行法》遭到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