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何者屬於公平交易法之適用範圍?
(A)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規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
(B)不動產仲介業與不動產買方有關斡旋金返還之糾紛處理
(C)不動產開發業者銷售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之情形
(D)不動產經紀業加盟店未於廣告中標明加盟店或加盟經營字樣之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花花】評論

正確答案(C)不動產開發業者銷售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之情形依據:公平交易法第11-1條  消費者有審閱期之權利其餘更正如下(A) 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規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      不適用公平交易法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45條

Qiannn】評論

第 25 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限制購屋人契約審閱期之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