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有關公平交易法對於事業聯合行為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行為原則上是採限制原則
(B)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行為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時得例外許可
(C)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行為之許可事項得附加條件
(D)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行為許可事項及其有關之條件、負擔、期限,應主動公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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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ingchenoo】評論

第15條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但有下列情形...

xxx】評論

公平交易法 第15條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經申請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A) (B)一、為降低成本、改良品質或增進效率,而統一商品或服務之規格或型式。二、為提高技術、改良品質、降低成本或增進效率,而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服務或市場。三、為促進事業合理經營,而分別作專業發展。四、為確保或促進輸出,而專就國外市場之競爭予以約定。五、為加強貿易效能,而就國外商品或服務之輸入採取共同行為。六、因經濟不景氣,致同一行業之事業難以繼續維持或生產過剩,為有計畫適應需求而限制產銷數量、設備或價格之共同行為。七、為增進中小企業之經營效率,或加強其競爭能力所為之共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