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xxx】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 有關公平交易法第 22 條對於事業仿冒行為要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所使用之名稱或表徵必須達到著名之程度 (B)相同或近似之名稱或表徵必須使用於同一或類似的服務 (C)公司名稱或營業服

【評論內容】

公平交易法 第22條

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品者。.........(A)  (B)二、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者。.........(D) (B)前項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或服務之表徵,依法註冊取得商標權者,不適用之。.........(C)第一項規定,於下列各款行為不...

【評論主題】21 下列有關公平交易法對於事業聯合行為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A)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行為原則上是採限制原則 (B)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行為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時得例外許可 (C)主管機關對事業聯合

【評論內容】

公平交易法 第15條

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益於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經申請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A) (B)一、為降低成本、改良品質或增進效率,而統一商品或服務之規格或型式。二、為提高技術、改良品質、降低成本或增進效率,而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服務或市場。三、為促進事業合理經營,而分別作專業發展。四、為確保或促進輸出,而專就國外市場之競爭予以約定。五、為加強貿易效能,而就國外商品或服務之輸入採取共同行為。六、因經濟不景氣,致同一行業之事業難以繼續維持或生產過剩,為有計畫適應需求而限制產銷數量、設備或價格之共同行為。七、為增進中小企業之經營效率,或加強其競爭能力所為之共同行為...

【評論主題】19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關於小額消費爭議之調解,當事人之一方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之處理方式為何? (A)調解委員得斟酌一切情形,求兩造利益之平衡,於不違反兩造當事人之主要意思範圍內,依職 權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 第45條之4

關於小額消費爭議,當事人之一方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調解委員得審酌情形,依到場當事人一造之請求或依職權提出解決方案,並送達於當事人。

【評論主題】13 不動產經紀業者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後,刊登之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由何機關依法處理? (A)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公平交易法處理 (B)由行政院依消費者保護法處理 (C)由行政院公平交

【評論內容】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9條

經紀業違反本條例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之:一、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二、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或申報登錄價格、交易面積資訊不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戶(棟)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處罰二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三、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未依限將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報備查,或違反第二十四條之一第六項規定,規...

【評論主題】16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下列有關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解除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A)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十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 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B)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 第19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A)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B)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消費者保護法 第19條之2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不是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職務?(A)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B)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C)公寓大廈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請求召開區分所有權人

【評論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 .........(A)(B)(D)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D)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A)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

【評論主題】1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關起造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寓大廈建築物之起造人有召集第 1 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義務 (B)公寓大廈建築物起造人要領得建造執照,始可辦理公寓大廈銷售 (C)公

【評論內容】

(A)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8條

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三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評論主題】6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關於都市計畫之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都市計畫之變更,如直接限制一定區域人民之權利者,則其性質即屬公法上之觀念通知 (B)都市計畫之變更屬法規性質,並非行政處分,都市計畫

【評論內容】

(D)都市計畫法第27條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時。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前項都市計畫之變更,內政部或縣(市)政府得指定各該原擬定之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變更。

【評論主題】10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幾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 (A) 10 日

【評論內容】

(C)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第二項申報登錄資訊類別、內容與第三項提供之內容、方式、收費費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