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依照行政學者湯普生((D) F. Thompson)觀點,行政人員的本分僅在執行上司命令與機關政策,而不從事獨立的道德判斷,他稱之為:(A)中立倫理(B)客觀倫理(C)社會倫理(D)認知倫理~解析 :「中立倫理」與「結構倫理」:一、「中立倫理」:(一) 所謂「中立倫理」是指「傳統」的「行政倫理」的「理論」與「實務」中所稱,「行政人員」僅是「執行政策」的「工具」,意即「行政人員」僅在「執行上司」的「命令」和「服務」的「機關」和「政府」的「政策」而不從事「獨立」的「道德判斷」。(二) 因此,「行政人員」不被「預期」行使「本身獨立」的「道德判斷」,而僅在「反應」所「施行」的「命令」與「政策」的「觀點」。(三) 學者湯普森 ( Thompson ) ...
【龜龜】評論
精修 (一) :湯普森 ( Thompson ) 於1985年發表了「行政倫理的可能性」,提到「行政倫理」來自「二個共通概念」:一、「中立倫理」:(一)「中立倫理」是指「傳統」的「行政倫理」的「理論」與「實務」中所稱,「行政人員」僅是「執行政策」的「工具」。(二) 意即「行政人員」乃在執行「上司」的「命令」和所「服務」的「機關」和「政府」的「政策」。(三)「中立理論」有兩個「重要」的「意涵」:1.「理想」的「行政人員」僅是達成「組織目標」的「完全可信賴」的「執行工具」;2.「行政人員」在「最後」的「目標」未「作成之前」,尚可「提出個人」的「看法」,表示「個人」的「道德判斷」,並和「主管議論」,以及「提出相對競爭」的「政策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