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fan Hu】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jiunn liang】評論
是立法院提出領土變更案,題目怎麼問應向下列何機關提出?那誰又有權向立法院提出領土變更案?能提出的只有立法院而已,不是嗎?
【悟】評論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即,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向立法院提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