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國防部進行戰機起降演習,因巨大聲響造成鄰近鴨農養殖之鴨子大量死亡,鴨農得請求下列何項救濟?
(A)國防部飛行員因過失而未降低戰機起降時之噪音,飛行員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B)國防部因已設置噪音隔離設施,國防部不負任何填補責任
(C)鴨農所受之財產損失乃因公益而受特別犧牲,國防部應負損失補償責任
(D)此不屬於國家賠償法規範之範圍,人民應依民法請求國防部賠償其損害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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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oe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我國憲法僅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並未提及財產的社會義務性,現行除「徵收」之明文規定補償外,其餘之財產權限制,人民必須為特別犧牲而忍受之。然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見解所發展的「特別犧牲」理論,凡是人民之財產不管受到合法或不合法公權力之侵害,或者此侵害有無法律明文損失補償之規定,只要人民就公權力措施行使已超過其應容忍的界限,即得請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