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0.警察機關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 逕行裁處之。其意旨主要係在剝奪嫌疑人程序上之何種權利?
(A)申辯權
(B)緘默權
(C)聲明異議權
(D)受律師協助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5056
統計:A(348),B(11),C(48),D(2),E(0)

用户評論

【用戶】Heart Wu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應修改為A參照警察法規概要:警察機關得逕行裁處,其目的係法律已賦予其申辯之機會,其無正當理由不行使其申辯之權力時,法律即無加以保障之必要。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