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評論
第 44 條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Sheng(坐四望三)】評論
第 45 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Yuri】評論
回1F你要的窗簾在隆美(啊..不是..)你要的答案在社維法第43條第2項第6款。而本題答案在社維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