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者,汽車所有人及駕 駛人各處多少罰鍰?
(A)6,000~12,000 元
(B)12,000~24000 元
(C)32,000~640,000 元
(D)40,000~80,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0601
統計:A(73),B(49),C(11),D(200),E(0)

用户評論

Stanley Lin】評論

條文應該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1條 吧?是版本不同嗎?

chiangpinyi】評論

@Stanley Lin 就是第21-1條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第 21-1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八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車。三、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駕車。四、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駕駛大客車、聯結車或持大客車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五、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車。六、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車。七、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前項第五款、第六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七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違反第一項情形,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汽車所有人如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