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百百;)】評論
原則不受法院審查釋字第 319考試機關依法舉行之考試,其閱卷委員係於試卷彌封時評定成績,在彌封開拆後,除依形式觀察,即可發見該項成績有顯然錯誤者外,不應循應考人之要求任意再行評閱,以維持考試之客觀與公平。
【不明】評論
謝謝阿斯拉 我發現我把B打成D了謝謝你還看得懂我的問題
【陳仕賢】評論
屬於專業的部分不受司法的審查(比方導遊證照 叫司法去審查導遊證照 怎可能比的上那些專業的判斷)但屬於非專業的部分就需要司法審查(有收錢或者其他導致不公平的狀態)
【盧妍蓁】評論
判斷餘地的範圍:(1)不可替代之決定(即「高度屬人性決定」):係指行政決定涉及高度屬人性之價值判斷。例如:國家考試評分(請參考釋字第319號)、學生學業評量(請參考釋字第382號)、公務人之人事考評(請參考釋字第491號)。 (2)獨立專家或委員會作成之評價決定:係指行政機關之行政決定,有時涉及有關文化、倫理、宗教之價值主觀判斷,為確保其客觀公正,法律規定應由學者專家及社會人士組成之委員會進行獨立判斷決定。例如:大學教師升等之評審等。另行政事務的決定由具有獨立職權的委員會所為者,多半具「準司法」性質,法院原則上亦應尊重之。例如:公平會、NCC之決定等。 (3)預測性或評估性之決定:關於自然科學、環境生態、科技或經...
【安妮巧克力】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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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評論
★★★★★★★:(1)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