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仁】評論
名 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19 日 第 8 條 審定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將審查決議通知申請審定者。但審定機關視申請審定書稿數量及內容,得延長審查期限三十日,並以一次為限。前項審查決議分為通過、修正、重編三種。同一階段各冊之審查期限,應自前一冊審查決議通知之日起算。
【今年必上】評論
就是(90)要審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