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非現行法規)第二十八條證券商經營櫃檯買賣,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證券自營商應自行買入或賣出,不得代客買賣。二、證券經紀商應代客買賣,不得自行買入或賣出。三、兼具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之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或代客買賣。證券交易法 第 45 條證券商應依第十六條規定,分別依其種類經營證券業務,不得經營其本身以外之業務。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證券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但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證券業務。證券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投資於其他證券商。第 46 條證券商依前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兼營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以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買賣或代客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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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非現行法規)第二十八條證券商經營櫃檯買賣,應依左列規定辦理:一、證券自營商應自行買入或賣出,不得代客買賣。二、證券經紀商應代客買賣,不得自行買入或賣出。三、兼具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之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或代客買賣。證券交易法 第 45 條證券商應依第十六條規定,分別依其種類經營證券業務,不得經營其本身以外之業務。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證券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但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證券業務。證券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投資於其他證券商。第 46 條證券商依前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兼營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以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買賣或代客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