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7條規定,逾幾年之部分,被保險人不得請求補繳應繳納之保險費及利息?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7855
統計:A(124),B(334),C(38),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民年金法第12條

用户評論

Chih Hung Liu】評論

第 17 條被保險人應繳納之保險費及利息,未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期限繳納者,不予計入保險年資;其逾十年之部分,被保險人亦不得請求補繳。但因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繳納者,仍得請求補繳及計入保險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