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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包括:總評分法、評分單價法、序位法、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第56條(A)O(B)X
問題詳情
978 機關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包括:總評分法、評分單價法、序位法、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第56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8182
統計:A(18),B(4),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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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 採購法第59條第3項所稱「利益」,係指同條第2項廠商以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第59條(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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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 機關辦理以最低標決標之採購,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預告,於無法決標時,採行協商措施。第55條(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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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應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第62條(A)O(B)X
988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免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第61條(A)O(B)X
979 選擇性招標以資格為評選項目之一者,與資格有關部分之配分或權重,應載明於資格審查文件;其他評選項目及子項之配分或權重,應載明於資格審查後之下一階段招標文件。第56條(A)O(B)X
970 機關辦理以最低標決標之採購,得預先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預告無法決標時,採行協商措施,因非最有利標決標故無需報上級機關核准。第55條(A)O(B)X
1008 機關得於採購契約規定,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予審查。第63條(A)O(B)X
998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得標廠商仍應負完全責任。但分包契約報備於機關者由分包廠商負責。第63條(A)O(B)X
989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第61條(A)O(B)X
980 機關採選擇性招標之最有利標決標,將廠商資格為作為評選項目之一者,其配分或權重無需載明於資格審查文件。第56條(A)O(B)X
971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依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者,因其評選作業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亦應報上級機關核准。第56條(A)O(B)X
1009 採購契約要項敘明應於契約內訂明者,機關如未擇訂於契約,仍屬有效,對訂約廠商有拘束力。第63條(A)O(B)X
999 採購契約要項內容,由機關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擇訂於契約。第63條(A)O(B)X
990 機關採購如有契約變更或加減價之情形,致原決標金額增加者,該增加之金額,無需依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公告、彙送。第61條(A)O(B)X
981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購,應先報上級機關核准。第56條(A)O(B)X
972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依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評定最有利標。並得評定出二家最有利標廠商依序議價。第56條(A)O(B)X
1010 機關依採購法第64條於契約訂明因政策變更而為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之處置者,應一併載明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第64條(A)O(B)X
1000 機關不得於採購契約規定,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須經機關審查。第63條(A)O(B)X
991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採限制性招標者,得免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但仍應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第61條(A)O(B)X
982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辦理50萬元之勞務服務採購,無需報上級機關核准。第56條(A)O(B)X
973 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招標文件應載明各評比項目之權重。評比項目之子項有計分基準者,其配分方式應載明於招標文件。第56條(A)O(B)X
一、請說明下列之變數生命期(Variable lifetime),並利用 C 語言舉例說明:【題組】⑴ Explicit heap-dynamic(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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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因流標或廢標者,機關於開標紀錄上請出席廠商簽名領回原封投標資料,或於廢標紀錄上請出席廠商會同簽名,如上開紀錄已載明無法決標之原因,並將影本提供出席廠商,已具有採購法第61條所定對該廠商書面通知
983 機關評選結果無法評定最有利標時,其採行協商措施者,對於參與協商但無可能得標之廠商,得不通知其修改投標文件重行遞送。第57條(A)O(B)X
1011 機關依採購法第64條於契約訂明因政策變更而為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之處置者,應一併載明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包括其所失利益。第64條(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