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10 機關依採購法第64條於契約訂明因政策變更而為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之處置者,應一併載明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第64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5102
統計:A(37),B(1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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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y】評論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89年5月15日工程企字第89013106號函釋:「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於契約訂明因政策變更而為中止或解除部份或全部契約之處置者,應一併載明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