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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機關之工程、勞務契約,不得分包。第65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5556
統計:A(5),B(29),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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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y】評論

依政府採購法第 65 條(得標廠商不得轉包工程或契約)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廠商履行財物契約,其需經一定履約過程,非以現成財物供應者,準用前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