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下列有關縣(市)長權限之敘述,何者正確?
(A)縣(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所以秘書長為事務官
(B)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含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亦為政務官
(C)副縣(市)長,於縣(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不必隨同離職,得代理縣(市)長之職權
(D)縣(市)長得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各區之區長,並聘任鄉(鎮、市)民代表為區政諮詢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7132
統計:A(401),B(33),C(11),D(71),E(0)
用户評論
【添丁】評論
求解,縣市長任免的秘書長不用隨縣市長任期結束下台嗎?請教?如果要隨同離職,不就是政務官嗎?誠心請教。
【那個熊】評論
2F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8條規定:「本法除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八條規定外,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所以依據《地方制度法》第56條之規定,秘書長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命,即為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