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關於村里長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村里長為無給職,非受有俸給之公務人員
(B)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並非村里長之薪津
(C)村里長可以兼任區公所之區政諮詢委員
(D)村里長屬於鄉鎮公所組織編制之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7967
統計:A(13),B(3),C(373),D(490),E(0)

用户評論

邱祥員】評論

以下為GOOGLE的新聞稿內政部函文說明,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其他公職,但地制法規定村里長為無給職,只有事務補助費,因此,里長是非受有俸給的公務員,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任其他公職」的規定。而且地制法也規定區政諮詢委員為無給職,開會時得支出出席費、交通費,因此,區政諮詢委員也非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地制法也無村里長或區政諮詢委員不得兼職的規定。由以上看來...法條並"未限制"不得兼任...所以C選項沒錯

Mat Fishman(高】評論

D錯的很明顯喔。第一,鄉公所裡頭除了鄉長外沒有其他民選人員。第二,鄉公所裡頭有那個職務叫做村長?

Sj He】評論

謝謝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