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撰寫公文稿件時,如依現行三段式公文函結構,可以不須具備下列哪一選項?
(A)主旨
(B)說明
(C)依據
(D)辦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6555
統計:A(35),B(174),C(1517),D(306),E(0)

用户評論

【用戶】Celine Hua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三段結構:公文結構大都採用三段式,函為「主旨」、「說明」、「辦法」 (1)「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2)「說明」: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本段說明。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經過」、「原因」等名稱。(3)「辦法」: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核示事項」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