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依洗錢防制法規定,金融機構應向下列何者申報疑似洗錢交易?
(A)金管會
(B)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C)法務部調查局
(D)警政署 165 通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5 條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金融機構對於符合第九條第五款規定之監控型態或其他異常情形,應依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儘速完成是否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檢視,並留存紀錄。二、對於經檢視屬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簽報,並於專責主管核定後立即向調查局申報,核定後之申報期限不得逾二個營業日。交易未完成者,亦同。三、對屬明顯重大緊急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案件之申報,應立即以傳真或其他可行方式儘速向調查局申報,並應補辦書面資料。但經調查局以傳真資料確認回條確認收件者,無需補辦申報書。金融機構並應留存傳真資料確認回條。四、前二款申報書及傳真資料確認回條,應依調查局規定之格式辦理。五、向調查局申報資料及相關紀錄憑證之保存,應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5 條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金融機構對於符合第九條第五款規定之監控型態或其他異常情形,應依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儘速完成是否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檢視,並留存紀錄。二、對於經檢視屬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簽報,並於專責主管核定後立即向調查局申報,核定後之申報期限不得逾二個營業日。交易未完成者,亦同。三、對屬明顯重大緊急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案件之申報,應立即以傳真或其他可行方式儘速向調查局申報,並應補辦書面資料。但經調查局以傳真資料確認回條確認收件者,無需補辦申報書。金融機構並應留存傳真資料確認回條。四、前二款申報書及傳真資料確認回條,應依調查局規定之格式辦理。五、向調查局申報資料及相關紀錄憑證之保存,應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