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某診所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申請歇業或停業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將管制藥品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報即可
(B)申請歇業者,應將結存之管制藥品,報請當地警察機關會同銷燬,始得辦理歇業登記
(C)申請停業者,其結存之管制藥品得自行保管
(D)申請歇業者,其結存之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不得借貸、轉讓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2659
統計:A(123),B(82),C(1109),D(301),E(0)

用户評論

600】評論

A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

Cindy】評論

第31條~第一級、第二級管藥不得借貸、轉讓。但依前二條(詳見29、30條)規定轉讓者,不再此限(D)申請歇業者,其結存之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不得借貸、轉讓歇業---永久停業,如果不得借貸轉讓,那就只能丟掉豈不是很浪費XD,所以可以轉讓給別人

】評論

暫時停業(暫停) : 一年以下

Abbie】評論

第30條(歇業或停業之處理程序)  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其申請歇業或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將管制藥品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分別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申報。   二、申請歇業者,應將結存之管制藥品轉讓予其他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並報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核無誤,或報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會同銷燬後,始得辦理歇業登記。   三、申請停業者,其結存之管制藥品得依前款規定辦理或自行保管。   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於核准歇業或停業或受理前項第一款之申報後,應儘速轉報食品藥物署。第31條(借貸或轉讓之限制)【相關罰則】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不得借貸、轉讓。但依前二條規定轉讓者,不在此限。→所以歇業是可以轉讓的,而且沒有級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