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50.《教育基本法》中所規定的人格發展權不包括下列何者?
(A)自尊
(B)隱私
(C)姓名
(D)健康。高深知能的「預備教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2816
統計:A(7),B(4),C(27),D(59),E(0)

用户評論

南霸天】評論

教育基本法有提到人格發展權的內容??這一題的依據是甚麼?

阿四】評論

我國民法對侵權行為的規範,以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為重心,該條第一項前段採概括規定,所保護之客體為「權利」。權利可區分為人格權、物權、身分權等。所謂人格權,指一般人格權而言,乃關於人之價值與尊嚴的權利,特別人格權則是由一般人格權所衍生出,經具體化的個別人格權,可再分為法定與未法定兩種。 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就侵害生命權、第一九五條是就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第十九條則為姓名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慰撫金之特別規定。由此可知,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自由、姓名、信用、隱私、貞操係法定的特別人格權

陳士綺】評論

人格發展權:每個人的行為、心理都有一些特徵,這些特徵的總和就是人格,人格的形成是先天的遺傳因素和後天的環境、教育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健康屬於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