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大眾捷運法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狀況,應每隔多久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6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統計:A(1),B(0),C(4),D(0),E(0)

用户評論

侯明忠】評論

第35條(營運情況之報備)【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51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二、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不定期視察大眾捷運系統營運狀況,必要時得檢閱文件帳冊;辦理有缺失者,應即督導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