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機場捷運系統旅客違規飲食行為,由下列哪一機關執行裁處?
(A)桃園捷運公司
(B)地方主管機關
(C)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D)以上皆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1),C(0),D(4),E(0)

用户評論

【用戶】侯明忠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   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   六、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八、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   九、...

【用戶】任曉玥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依大眾捷運法第44條第2項前段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六、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七、未經許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