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吳】評論
依勞基法30條 第5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ohyaxdcrazy】評論
【舊法考題】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所示: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